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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外伤的处理原则是什么
作者:本站  来源:北京前海股骨头医院  

手外伤的处理原则:除遵守一般创伤处理原则外,尚需特别重视以下问题:

(1) 早期正确的急救处理,包括及时包扎、妥善固定等。现场急救的目的是止血,减少创口污染,防止加重损伤和迅速转送,进行永久性处理,

(2) 早期彻底清创:清创越早,感染机会越少,疗效越好。一般应争取在伤后6-8小时内进行12超过小时,即使比较清洁的创口,也可能发生感染。

(3) 正确处理深部组织损伤,若能在清创的同时修复深部组织,可获较好的疗效。污染严重,外伤12超过小时以上,或修复技术有困难者,可仅作清创和闭合创口,但有骨折和脱位者必须复位固定。至于肌腱和神经损伤,可留待二期修复。

(4) 早期争取一期闭合创口,一般采用单纯缝合法,若皮肤缺损大创口缝合张力大或皮肤血液循环障碍,则不宜勉强缝合,以免最后引起创口迸裂,可采用游离皮电移植,带蒂皮瓣移植,带血管的岛以瓣移植萍踪浪迹游离皮瓣移植消灭创面。若伤后时间较长,发生感染的可能性较大者,清创后不宜缝合创口,可敞开引流,观察3-5天。若创口仍有坏死组织,可再清创,作延期缝合或植皮术。但观察时间不宜5超过天,以免肉芽生长过度,影响效果。

(5) 正确的术后处理:术后将手固定在功能位,创面适当加压。包扎时用纱布隔开手指,露出指尖以便观察血循环;注射破伤风抗毒血清,应用抗生素。抬高伤肢,防止肿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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